Edmund Husserl, 1859-1938

Edmund Husserl, 1859-1938  現象學的奠基者胡塞爾 猶太人

現象學,指的是一種表象的科學(Johann Heinerich Lambert)。它認為我們可以透過對表象的研究,進展到真理。現象學處理的是我們外在感官的動靜,事物向我們表現的方式(康德),現象學指那些看似獨 立於意識表現的表象世界如何源於意識本身(費希特)。

胡塞爾與現象學

至於啟發胡塞爾使用現象學的,是物理學家馬哈在1894年建議使用「一般物理現象學」,作為描述我們的物理經驗,以作為一種更具一般性物理理論的基礎。

描述而非解釋因果關係

現象學在胡塞爾,最初被視為「描述心理學」。後來在《邏輯研究》中,才正式定名為「現象學」。對胡塞爾來說,哲學的核心任務在於描述,而非因果關係的解釋。

無預設原則、直觀、回到物自身

胡塞爾強調現象學的「無預設原則」,拋棄哲學的理論化的可能性。重視對現象本身的仔細描述,只對「直觀」中的與物有興趣。胡塞爾用現象學,重新思考哲學, 釐清概念,從直觀洞見「回到物自身」,重新檢視所有的知識概念基本意義、有效性與證明,強調直觀經驗的優先首要性,並從此形成更廣泛的理性批判。

存而不論、自然擱置、超驗還原

胡塞爾對於扭曲與阻礙我們認識日常生活經驗方式的意識結構與內容檢查模式,提出了強烈的質疑。胡塞爾則提出了對自然世界「存而不論」,「自然擱置」的「超越還原」,以便將襯托出現象的中心基本性質。

放入括弧

胡塞爾把自然世界「放入括弧」裡,要求我們把過去所有的一切都放在括弧裡,放在一旁,不要讓這些所產生的聯想,影響到我們對於現象的觀察,進而妄加推斷。我們必須拒絕所有原有的假設或前提,只單單接收現象所給我們呈現的東西,使先於判斷的經驗從而可能。

對於我們來說,過往的生活世界,無形中替我們形成了一個充滿預設、想法、偏見、知識的領域。我們所生活的生活世界,早已充滿各種見解知識判斷傳統道德法律 科學知識偏見,我們並不是直接的生活在生活世界裡,從生活世界裡直觀並得出結果,而是生活在諸多的預設和前提下,透過建構的概念世界,建構我們所經驗到的 生活世界。

上帝的眼光、無所不在的角度

為了重新認識世界,我們必須擁有一種「上帝的眼光」或「無所不在的角度」,放下一切過往的預設,回到零點,以直觀洞悉物自身

預設常常成為思考問題的阻礙。預設就是「下條件」。當你擁有的條件越多,就越容易被條件所引導,無法看見事物的本然面貌。因為你心裡已經接受了事物可能性,是在某些條件下所呈現的狀態。然而,這已經不是事物原本的呈現狀態,是遭受預設扭曲、建構過的狀態。

理論、客觀、知識、預設,都是扭曲物自身呈現的東西。雖然過往世界便是如此教導我們以如此的方式建立知識和客觀。但現象學要我們拋卻這一切,回歸零點,重新回到物自身。

胡塞爾認為,傳統世界的主觀和客觀是被建構起來的虛假對立,扭曲了真實世界與我們之間的關係,進而影響我們觀看認識世界的方式,

現象學關切的,是物自身對意識的呈現方式。物自身可視為世界,或者意識所面向的客體/對象。意識就是我們觀看者,也就是主體。現象學要認識與描述的是意識在知識成就中所扮演的角色。

現象學博大精深,在此我們僅借胡塞爾現象學的幾個基本原則(雖然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些也是預設,不過這點我們也放在括弧裡,存而不論),放到閱讀,作為借鏡使用。其他的,通通放到括弧裡,存而不論。

現象學閱讀法~回到物自身/回到文本

現象學放到閱讀來看,該是如何操作?讓我們循著胡塞爾的回到物自身開始。

胡塞爾現象學的教導,放在閱讀上來說,便是要我們在接觸一篇新文章/新觀點/新書時,我們要放下過往幫助我們建構起來的知識、信念、傳統、權威、偏見,把 自己通通歸零。單單專注在眼前這部文本(物自身)上,在「無預設的前提」下,透過經驗直觀,以「上帝的眼光」或「無所不在的角度」,盡可能的貼近文本,描 述文本所要傳遞的各種訊息,不要針對過去所學所知,驟下結論,或者歸納觀點,演繹概念,僅僅透過詳實的描述,掌握文本的所有面貌,直觀文本自身。

至於對於讀不懂的或者和文本核心無關的,就當做自然世界,大可以「放入括弧、存而不論」,無須介意或講究。

現象學閱讀法,讓我們以一切可能的面向,讀懂所能懂得,然後對於所不能懂的,便暫時放入括弧,當作自然世界般的存在,不要想破頭,也不用勉強解釋,放在一 邊既可。是種回到文本本身的閱讀方法,盡可能的貼近文本,描摹而非解析它,你會讀到很多以往帶著太多理論眼鏡所看不見的東西。

延伸閱讀
德穆莫倫,《現象學導論》,桂冠圖書

從這文章所論述的, 以往所謂的”客觀”, 其實並不一定是真正的客觀, 我們認識的客觀是從其他縱多性主觀融合或所共識而產生的所謂”客觀”. 所謂”客觀”並不一定是真理. 回到牛頓時代作比喻,正當所有人客觀認同”光是直線的”, “時間是絕對的”的時候, 一直到約二百年後愛因斯坦”主觀”或”偏見”地就証明”光是會因引力而變曲”, “時間是相對的”等等理論而震驚全世界, 別人覺得他是主觀或偏見, 但後來他真的做實驗証實了而推翻牛頓的理論. 從這真實故事知道, “客觀”不是真理, “客觀”有時會被”主觀”推翻從而製造新的”客觀”. 這就證明客觀也沒有絕對的, 客觀會因人類對宇宙, 對事物的認識而變異. 客觀並不一定是多數人相信的就是絕對客觀. 堅持”真理”不是偏見不是迷信, 迷迷糊糊地相信別人所說的”真理”才是迷信, 但問題是有誰會認真的花時間去找尋真理呢?  一般人從小所建立所信的你有質疑過嗎?

如果客觀合乎永恆不變的真理裡面, 那個客觀就是真正長久不變的客觀. 從永恆來說, 這種客觀才是最多數人所認同的, 因為真理會被發現, 發掘, 證實, 體驗, 最終錯覺會被 示, 錯覺會逐漸減少. 但人類要用自己的方法去認識真理, 宇宙, 事物還有很長的路要行呢!

Joe Yiu

http://dwelling-thinking.blogspot.com/2008/03/blog-post_8681.html  現象學十四講參考資料